我是一个深圳警察、一个基层派出所的普通警员。现在网上很多网友们说我们警察的各种问题,心里感觉很不是滋味。人民群众对我们的监督是好事,但不能总是拿着显微镜看问题,拿着望远镜看成绩啊。警察也是人,也是一种职业,一个队伍中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也是正常的,有些警察的所作所为不能代表全部。
在这里我要说说我们深圳警察自己的事,说说我们的工作、我们的生活、我们的感受。我明白很多行业比我们更辛苦,只是有太多人认为警察很游手好闲一无是处我才写这帖子,如果没那么多误解和不解,我也没必要浪费自己休息时间写那么多了。我写的也许代表不了整体,也许会因为写错一些而被领导批评甚至处分,但是不吐不快。
一、工作量
我这就先给大家说说我们的工作。我们所里在没有特殊情况的时候是这样值班的:全所民警分三个组值班,每个组值班一天(24小时),休息一天,正常上班一天(8小时),如此循环。深圳的社会治安环境怎么样大家都知道,每次值班,通常要从早晨九点上班开始忙到凌晨两三点,如果事情稍微多点那就通宵不得休息了。每次值班基本上都是要拘留人的,打架斗殴的盗窃的抢夺的抢劫的,这些事一般抓到人审问完做好笔录再把法律手续办好,都到晚上十一二点了,还得连夜把人送去看守所拘留所,经常每天值班的最后工作就是凌晨一两点钟顶着一天的疲倦开着警车走几个小时的路程押送嫌疑人去医院体检再去看守所拘留所(人民医院里面晚上值班帮我们给嫌疑人体检的医生可以作证)。办案拘留人还是有章可循的工作,按部就班还能计划好时间。值班时候处理的不计其数的鸡毛蒜皮的纠纷打架那简直就是让人头皮发麻舌头抽筋,两口子打架邻里纠纷债务纠纷买卖纠纷……在深圳这个社会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都有。偏偏这些个事儿它算不上违法,但不处理人家又会说你不作为,更可能引发其它社会矛盾甚至出人命……碰到这些事哪个民警敢不处理好?有时候十块钱的纠纷两巴掌的纠纷双方硬是能在派出所耗上一天,警察两头不讨好口水说干搞不好还招来群众投诉。这还仅仅是我所说的让人望而生畏的值班日。过了这天,第二天理论上是休息,也就是上午睡睡觉起来吃午饭,没事下午就休息了。不是不想多睡,一是可能有事又要干没法睡,有时候是领导零时交办个什么事情有时候是法律程序到期了需要办理相应手续,总之是无法躲避无法拒绝的事情;二是长期这样熬夜身体不行睡不着了。第三天正常上班就能轻松愉快点,搞搞自己手头上的案子,如果所里没大事,就可以正常上下班,如果临时事情太多值班的民警忙不过来,可能还要加班帮忙,当然这也是相互的,我们值班的忙不过来的时候领导也会安排其他兄弟回来加班。当然,还不得不说的值班期间穿插的大小会议、学习、培训,往往占用很多的休息时间。
上面说的仅指不发大案的情况下的“日常工作模式”,如果发大案比如说命案,那就不同了:值班,三天一值班改成两天一值班,匀出来的人就没日没夜的跟着这个案子转,什么时候有情况了什么时候就得干活,不分白天黑夜,直到破案那天才能恢复正常值班。只有在那个长期黑白颠倒的时候,我们才会怀念每三天一次的24小时值班熬夜的“生活有规律”的“幸福生活”。
其实警察按理说也没这么多事的,政府不是社会的“守夜人”吗?可惜其它大多数部门只守白天,晚上就下班了,警察这时候就还得帮着其它部门的守夜了。打个比方,劳资纠纷不归警察管,相关部门调解不好可以拖着缓着,但拖出打架斗殴了警察得去,拖出群众上访了警察得去,拖出群众堵路了警察得去;环境问题也不归警察管,别的部门没处理好,群众情绪激动了上访堵路了,警察又得去;捡到弃婴了,没政府部门来领,还得警察送到医院去。这样的例子太多了,别的部门凡事都有推、拖的余地,都还有退路,但推着拖着矛盾激化了就成了我们警察的事情,这时候警察再推,就出人命了,这下又成了警察的不作为。所以我们的工作量,可以说也是从别人那捡来的。
有人会问公务员不是也有假期吗?确实也有,我们国庆、春节也放假七天。放假七天,整个单位就分成两半值班,值七天班,休息七天。往往节日也是事情最多的时候,连续七天每天24小时的忙,简直能把人累死,最后才能换来宝贵的七天假期。为了这七天放假多干了14个工作日的活儿,你说这也算放假吗?真是自己骗自己。如果遇到突发事件,连假期可能都得泡汤。公休假每年也有十来天吧,可是怎么可能休息,人手就那么多,一个萝卜一个坑,你休息了其他同事就忙得不可开交了,有时候都不是领导不让休,自己都不好意思请假休息。
